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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公司登记类纠纷案件新闻通报会,对涉公司登记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案件特点进行了介绍,并进行了相关风险提示。会上,平谷法院还通报了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现场。图源:平谷法院A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韩某1,工商登记股东分别为B公司(持股75%)、陈某(持股15%)、胡某(持股10%),认缴出资期限均为2035年12月22日,以上出资均尚未实缴。韩某1任A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胡某任A公司监事。胡某表示其于2022年1月份去税务局为其公司购买发票时候发现无法购买,被告知其已经被纳入失信人名单。但胡某称自己并未在工商登记材料上签字,系被韩某2冒用身份注册了A公司。故胡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胡某不具有A公司的股东身份;A公司撤销胡某在A公司股东的工商登记;A公司撤销胡某在A公司监事的工商登记。庭审过程中,韩某2认可胡某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期间入职C公司(韩某2系C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韩某2在胡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取得胡某的身份证信息用于注册成立A公司。韩某2认可其系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胡某未参与A公司的实际经营,未召开过股东会以及进行分红。法院经审理认为,实践中,工商登记材料中股东的签字由他人代签的情况亦不在少数,且“代签”可以在被代签者明知或默认的情形下发生,并不等同于被“冒用”或“盗用身份”签名。本案中,胡某主张工商档案中委托书中签名均系伪造,并非胡某本人签字的意见,A公司的公司章程记载胡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工商登记材料中亦附有胡某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情况,足以形成胡某系A公司股东的外观。虽然韩某2出庭对胡某的上述主张予以认可,但是胡某与韩某2名下C公司存在雇佣关系,根据现有证据法院亦无法排除冒名之外的其他合理怀疑,仍不足以得出胡某系被冒用的唯一结论。故胡某主张撤销股东登记等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编辑 刘倩 校对 李立军
“青年信仰者”后来变成一个批评也门政府与西方关系的政治团体,之所以后来改名为胡塞武装并发动反政府叛乱,与该组织领导人胡塞被杀有关。2003年伊拉克战争爆发后,“青年信仰者”举行大规模示威,反对当时也门政府奉行亲美政策,遭到了当局的镇压。2004年,当时的也门政府邀请胡塞到萨那参加会谈,后者拒绝了这一邀请,之后也门政府对其进行抓捕,“青年信仰者”再次发动叛乱。2004年9月,侯赛因·胡塞被政府军打死,“青年信仰者”随后改称“胡塞人”,以纪念创办人,之后外界就将该组织称为胡塞武装。
挂牌一年多来,中原食品实验室共计研发转化73项成果。实验室还与烘焙食品公司合作,研究把糖类转化为益生元、膳食纤维的“酶制剂”,使蛋糕等食品更健康;与舞阳县北舞渡镇政府合作,帮助制定胡辣汤地方行业标准,以便规范化、规模化制作和推广当地特色美食;与面食加工企业合作,研究解决烩面含水量大、自动化生产中容易发生粘连等问题……如今,实验室已为双汇、伊利等183家企业提供技术服务360多次。
三是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强劲。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划分的35个技术领域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增速前三的技术领域分别为信息技术管理方法、计算机技术和基础通信程序,分别同比增长59.4%、39.3%和30.8%,远高于国内平均增长水平,表明我国在数字技术领域保持了较高的创新热度,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赋能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