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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是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案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本案申请人主体是否适格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只有仲裁案件的当事人才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这里的“当事人”是指仲裁案件的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本案申请人颐合公司并非案涉仲裁案件的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其作为案外人不具备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资格,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予驳回。颐合公司如认为案涉仲裁裁决存在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案涉仲裁裁决。据此,该院裁定驳回了颐合公司的申请。
“一个活得有滋有味的人,你自己就是一个合唱队,一个交响乐团,一眼诗歌与梦的涌泉……”这是王蒙在最新中篇《蔷薇蔷薇处处开》中的抒怀。已经走过70年创作历程,王蒙创作热情与创造力的持久构成中国当代文学中独特的存在。他风趣地说:“自己的书房是车间,在这个车间里,我仍是文学生产一线的劳动力。”他已入鲐背之年,依然不失创作的春天,继2022年发表中篇小说《霞满天》后,王蒙又完成了这部中篇。小说以回望上世纪八十年代为切入口,以一个访问欧洲的作家团成员组成人物群像,他们中有作家、诗人、剧作家等,他们的个性与命运,他们的追求与人生是作家在回忆中伸展的故事,不同的人物,不同的故事,由鲜明的个性标识着,在不同年代之间跨越,在回忆与梦境中构成小说丰厚的叙事场域。
庭审中,被告辩称,被告只是接受李女士的委托帮忙找包,双方是委托合同关系,并非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是以4.24万元通过网络从别处购得,这只包由案外的卖家直接邮寄给李女士,自己并没有经手过这只包。邮寄之前,被告也找了资深的鉴定师进行过鉴定,所以,被告主观上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另外,李女士自行委托的鉴定并非法院司法鉴定,被告并不认可。综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胡塞死后,胡塞武装与政府的冲突更加激烈,造成大量人员伤亡。2010年,胡塞武装与也门政府签署了停火协议。2011年“阿拉伯之春”爆发,胡塞武装再次发动反政府叛乱,萨利赫政府在当时国内的反对运动中倒台,被迫将权力交给了副总统哈迪,胡塞武装也趁此次运动发展壮大。新政府为了缓和与胡塞武装的关系,不仅将胡塞本人的遗体交给他的家人,还在新组建的政府中有更多实权,但胡塞武装对哈迪的示好“并不感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