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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以“他山之石”举例,在北京的智珠寺保护项目中,柱子仍保持起皮、色彩斑驳的状态,而非涂上油漆翻新。保留着历史价值信息的木头即便被换下,也可通过三维展示技术让游人了解文化遗产的过去。据悉,该寺院中原有的历史建筑绝大多数的功能置换为展陈,且免费对公众开放;用作餐厅和酒店客房的则大多为加建、改建建筑。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答好“声音传递在一线”的扬声题。基层是党的方针政策宣传的“最后一公里”,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神经末端”。基层党员干部作为政策上通下达的“关键纽带”,要寻求创新,精准对接受众特点和群众需求,变“上大班课”为“个性备课”,变“专题送课”为“点单约课”,让政策宣传春风化雨、入脑入心。要带点“泥土味”,将理论话语转化成群众语言,将抽象逻辑转化成具体案例,用讲故事、讲事实、讲感情的方式,讲群众听得懂、听得进、乐意听的“乡土话”。要巧用“嫁接术”,把“传统文艺”与“抽象理论”结合起来,创新“戏曲+宣讲”“脱口秀+宣讲”“歌舞+宣讲”等形式,实现艺术性、娱乐性与理论性、导向性的深度融合。
2019年2月20日,申鑫公司与申花公司及其四名球员分别签署内容相同的《球员租借协议》,协议主要约定申鑫公司租借申花公司球员并支付租借费,并约定双方如有违约,呈报中国足协仲裁,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同年2月25日,申花公司与申鑫公司签署《培训合作协议》,约定了球员出场率及申花公司向申鑫公司支付奖励款的计算方法。因中国足球协会以申鑫公司自2020年起未在足协注册系统中注册为由,出具不予受理申鑫公司仲裁申请的决定,申鑫公司诉至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申花公司支付奖励款、违约金、律师费等。申花公司在一审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球员租借协议》与《培训合作协议》为有机整体,支付奖励款是因球员租借而产生的纠纷,而《球员租借协议》约定违约交中国足协仲裁,故应驳回申鑫公司的起诉。一审法院以本案争议属于足协仲裁委受理范围为由裁定驳回申鑫公司的起诉。申鑫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某仲裁委员会受理环星公司与张某因《主播独家合作经纪协议书》引起的合同纠纷一案,于2022年4月作出仲裁裁决。张某主张其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才得知该仲裁裁决,但其与环星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仲裁委员会所作裁决依据的主要证据《主播独家合作经纪协议书》并非张某所签,且案涉协议中银行收款账户户名虽与张某的名字一致,但该银行账户户主身份证号码与张某的身份证号码不符,环星公司向仲裁庭所提供的联系电话也并非张某的手机号码,致使张某没有收到开庭通知及仲裁文书,未能参加仲裁庭庭审,丧失了辩论的机会,张某以案涉仲裁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请求撤销该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