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达
在一些“有声听书”直播间,不露脸的博主嗓音条件不错,却口播着带有色情信息的小说内容;一个直播间里,一名不露脸的男博主下达着不同歌曲的跳舞指令,五六名被设置“闭麦”的女孩衣着暴露,轮番出镜跳着带有性暗示的舞蹈,其间,男博主不时提醒直播间里的100多个在线观看用户“花米(钱)点歌即可看跳舞,点关注、送礼物”。
其陈述的事实与理由显示,“封底”公众号发的文章,明确公布了原告的相关身份信息,并且在2024年1月2日至3日连续发布了例如“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原副局长13岁上大学?”“边从政边经商辞去公职前长期经商”等针对原告严重偏离事实的文章,文章中对原告父母、妹妹个人隐私大量曝光,误导大量的读者对原告以往的任职履历猜测和误解进而发布大量不实言论,导致对原告的负面认识。芬达
崔先生表示:“很多用户看一些别人发的视频也好,图文也好,了解到有一个人他在前期给自己在各平台的视频当中做了一个人设,曾经自己一无所有,从普通人变成了一个老板。你们想不想知道我是怎么从普通人变成现在,有几家公司身价好几个亿?想了解的你们在视频下方留言私信。跟他私聊,我想要了解更多的信息,这时候他就会给你发信息。他就会隔三岔五地发一些现在团队有一个项目,兼职做可以挣几万,全职做一个月可以挣大几万,你要不要来我们直播间了解一下。我就是进入到他给的直播间,他就说这个项目我们已经实践过,可以挣很多钱,只要认真干,我们让你怎么干你怎么干,想参与的就直播间里直接付款来加入。”芬达
本案解决了当事人自愿约定将涉外争议提交境外仲裁机构仲裁但将仲裁地确定在我国内地的情形下仲裁条款效力的争议问题。我国仲裁法对于该问题没有作出规定,但司法实践不能以法无明文规定而拒绝回应。从国际商事仲裁实践看,仲裁地作为法律意义上的地点,与仲裁庭的开庭地点、合议地点、调查取证地点等均没有必然的联系,其功能主要在于确定仲裁裁决籍属、确定有权行使司法监督权的管辖法院以及用于确定仲裁程序准据法、仲裁协议准据法等。本案中,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地在上海,故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判决案涉仲裁条款效力宜由仲裁地法院即中国法院作为享有监督管辖权的法院予以认定,而不宜由新加坡法院作出认定。上海一中院结合我国法律对相关问题未作禁止性规定的实际情况,通过将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宽松解释为“仲裁机构”的方法填补法律漏洞,裁定当事人约定争议提交境外仲裁机构在我国内地仲裁的条款有效,展示了人民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仲裁意愿、顺应国际仲裁发展趋势、求真务实解决问题的司法立场。另一方面,上海一中院作为仲裁地法院积极行使管辖权、准确适用法律、明确仲裁协议效力规则,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多元化解决纠纷营造了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对于上海加快建设亚太仲裁中心、打造国际上受欢迎的仲裁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芬达(撰稿:梅澜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