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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居民消费环境整体呈现逐步改善的良好态势,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日益个性化的消费需求相比依有差距,为进一步释放我国超大规模消费市场的巨大潜力,必须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尤其需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倡导绿色健康可持续消费理念,继续优化新能源汽车消费配套设施环境,提振新能源汽车消费;深刻把握发展与安全的辩证关系,在规范引导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不断优化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关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法规;持续优化消费政策和制度环境,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优化电子商务领域售后服务,畅通消费者投诉反馈和解决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而营造舒适安全放心的消费氛围,让消费者敢于消费、乐于消费,不断拓展消费空间。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商飞首席科学家、C919大型客机总设计师吴光辉表示,C919大飞机实现了商业飞行,这标志着大型飞机研发过程的全面完成,下一步不仅要把大飞机生产出来,让它运营好,而且要规模化、系列化发展。C919开启了中国航空制造业规模化的“第一步”,也是中国制造业向高精尖领域突破、加快转型升级的“一飞冲天”。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孙镇平到会指导。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参会。会议以视频方式同步开至各省级检察院。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最高检咨询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检察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93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应邀在主会场和有关分会场出席会议。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1月10日上午,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公司登记类纠纷案件新闻通报会,对涉公司登记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案件特点进行了介绍,进行相关风险提示。会上,平谷法院还通报了典型案例。B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2日,股东为宋某、张某和杨某。张某为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杨某为监事。2016年8月16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决B公司支付A公司货款145513.2元。后A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9月13日法院以B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作出终本执行裁定书。2020年7月7日,B公司办理了注销登记。后A公司起诉要求股东宋某、张某和杨某清偿前述判决项下B公司尚欠A公司的债务。庭审中,张某不认可B公司注销时的工商档案材料中所留存的《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中其签字为本人所签,并申请笔迹鉴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A公司对B公司的债权经生效判决确认,现尚未清偿,法院对A公司主张的债权数额予以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根据已查明的事实,B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违反了上述规定,A公司主张B公司的股东宋某、张某和杨某等人对B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法院予以支持。张某主张前述工商材料中的签字并非其本人所签,其对公司注销并不知情,并申请笔迹鉴定。张某系B公司的经理、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从B公司注销至A公司提起本案诉讼,已经经过近一年时间,在此期间张某从未向有关部门主张过公司注销材料上签字非其所签等情况,故法院认为张某对于B公司注销知情且同意具有高度可信性,对于张某的笔迹鉴定申请,非证明本案待证事实的必要事项,法院不予准许。法官解析,依法进行清算系公司注销的前置程序,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各种清算程序不合法的情况,其中之一即为公司未经清算或进行虚假清算即被注销,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需为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其中一个股东表示公司注销材料上签字非其本人所签,其对公司注销并不知情。办理工商登记虽是形式审查,但工商材料中签字并非本人所签存在多种可能性,不能仅以此认定相关股东不需承担责任,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综合判定股东对于公司注销等登记事宜是否知情认可。编辑 杨海 校对 刘越